元代統治政策與亡國
元代制度是襲漢,或保持舊法(要閱傅樂成:《中國通史》,頁616)
原則:
元室的統治中國,缺少一種合理的政治理想,同時也不知道所謂政治責任。它的政治要務,只有兩項:一是徵斂財賦,以滿足統治階層的慾望。一是防制反動,以維持並繼續的徵斂。
(要閱傅樂成:《中國通史》,頁621)
亡國因由:
國分四等(要閱傅樂成:《中國通史》,頁619至620)
里甲監視百姓(要閱傅樂成:《中國通史》,頁620)
聚斂擾民、錢鈔問題(要閱傅樂成:《中國通史》,頁620及622)
嚴刑(要閱傅樂成:《中國通史》,頁62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