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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選自周寶珠等主編:《簡明宋史》,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。) 但不可否認,北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有它自身産生的許多弊病,對歷史的發展是有消極作用的。爲了集權,宋建立了一套“官與職殊”,“名與實分”的制度。馬端臨批評說:“宋承五代之弊,官失其守”,“居其官不知其職者,十常八九”。冗官多,機構臃腫,辦事效率極低,士鳳因之萎靡不振。 (選自楊樹森等主編:《宋遼夏金元史》,遼寧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。) 北宋通過諸種措施。在政治上強化了中央集權。中央集權制的加強,對結束分裂割據的局面,鞏固國家統一,安定社會秩序,恢復和發展社會生産,都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。北宋中央集權之所以能夠取得成功,這也是由於當時社會客觀形勢提供了條件。首先,統一是歷史的趨勢,人民厭恨割據戰爭,形勢決定了節度使不可能再擁兵自重;第二,唐末農民大起義掃蕩了門閥士族,土地所有權轉移加快,農民對地主的依附關係鬆弛,地方上地主集團失去與中央抗衡的基礎;第三,商品經濟發展和水陸交通的發達,全國的聯繫加強,同時也有利於首都汴京物資供應。但是宋代中央集權的加強也帶來消極後果:機構重疊、相互制約,使國家機器運轉不靈:官員人數增多,開支加大;養兵憐h,不僅軍費開支增大,且對遼夏戰爭一再失利;加上統治階級的腐敗和浪費,使北宋王朝成爲積貧、積弱的朝代。 楊樹森等編著《遼宋夏金元史》的論述 元朝的統一,加強了國內各個民族間的融合以及經濟文化的密切聯繫。元朝時,許多內地的漢人遷徙到蒙古本部以及西北、東北和雲南等地區,帶去了中原先進的生産工具和技術,促進了邊疆各地的進一步開發。同時,邊疆各少數民族人民也遷徙到中原,帶來他們的特産和擅長的技藝,豐富了內地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。各民族之間長期交往和雜處,使進入中原的契丹人、女真人與漢族已區別不大。他們不僅同漢族通婚,而且不少人都改了漢姓,元朝統治者也把他們稱爲漢人。那些進入中原的蒙古人也受漢族的影響,逐漸放棄原來的遊牧生活,轉而從事農耕。尤其應該指出的是,我國民族關係有了新的發展,一個新的民族——回回族正式形成爲我國境內的一個民族。當蒙古軍西征時期,一批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、波斯和阿拉伯人來到我國定居,被稱做“回回”。還有一些大食人自唐朝以來就定居在我國的長安和沿海的通商口岸,他們在長期定居生活中有的和漢族通婚,學習漢族的語言、文字和學術,由於這些人篤信伊斯蘭教,又保存著獨特的風俗習慣,因而在元代終於形成了回回民族,他們對祖國的經濟文化發展曾做出了獨特的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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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:2008年12月22日。如有任何意見,可電郵給陳志華老師。 |